扩散!这15个你以为正确的防护方法,统统都是谣言!
1、戴多层口罩更安全正确佩戴合格口罩即可有效防护,多层口罩可能影响密合性,导致漏气,反而降低防护效果。室内喷洒酒精消毒越彻底越好酒精易燃易爆,大面积喷洒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建议用擦拭方式消毒,并远离火源和电源。接种流感疫苗可预防新冠流感疫苗仅针对流感病毒,对新冠病毒无效。
2、出门戴口罩,最好是选择医用外科口罩,n95和kn95这类口罩价格比较高,而且目前医用物资也不够,如果买得到医用口罩还是尽量把这类口罩留给一线的医护人员使用。戴好口罩能够防止飞沫、病毒传播的口罩,尽可能不要往人堆里扎,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口罩要四个小时换一次,用完之后按照分类丢弃。
3、优先使用阳光暴晒、热力等物理消毒方法。还要做好通风换气,建议每天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谣言10:盐水漱口能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正确解读:纯属谣言。目前没有研究结果标明盐水对新冠病毒有杀灭作用,也就是说,哪怕盐水碰到了新冠病毒,可能也只是给它们“洗了个澡”。
4、破解诋毁的三种方法多沟通联系,保持信息通畅汉武帝与太子关系疏离,为谗言提供了空间。太子若能主动增加与父亲的沟通频率,及时澄清误会,可减少诋毁机会。例如,职场中定期向领导汇报进展,避免他人利用信息空白期编造谎言。关键点:通过高频互动建立信任,压缩小人造谣的生存空间。
疫情辟谣
谣言一:成都熊猫基地发现新冠患者7月28日,有网民在新浪微博发文称“熊猫基地有一名新冠感染者”。事实真相:成华区于7月28日通过@成华发布辟谣称,网传“成都熊猫基地有新冠患者”为虚假信息。经成华区卫健局核实,此消息不实。
事件背景: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在常态化防控形势下,有不法分子以“疾控中心”名义实施诈骗行为。南京疾控辟谣内容:南京市疾控中心从未向市民发送过“催促进行核酸检测并进入非官方网站填写个人信息”的提醒短信。此类短信的目的是诱导市民点击链接,进而窃取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治安管理处罚法层面:谎报疫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者,可处拘留、罚款;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例如,扬州刘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处罚,体现了法律对谣言的刚性约束。
“没完没了的‘辟谣’与‘造阳’”现象反映了疫情期间信息混乱与部分机构失职问题,但新冠疫情的持续主要受病毒特性、防控措施等因素影响,并非单纯由这些现象导致。关于“辽宁援沪蔬菜”的辟谣争议上海与辽宁就援沪蔬菜质量问题陷入“辟谣拉锯战”。
谣言一:特朗普说向体内注射消毒剂谣言内容: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记者会上称向体内注射消毒剂或许可以消灭新冠病毒。辟谣情况:消毒剂制造商声明:消毒剂制造商利洁时(Reckitt Benckiser)公司立刻在官网发布声明,警告人们千万不要注射或者饮用该产品,强调在任何情况下消毒剂产品都不能进入人体。
传言一:桃浦七村三委居委工作人员和物业工作人员全部阳性经核实,桃浦七村三委居委和物业单位运作正常,网传“全部阳性”内容不属实。图源:上海网络辟谣传言二:由于外卖疫情输入,联星丽景苑小区保安和村委工作人员均感染,单天复查核酸有70人确诊联星丽景苑属桃浦村村管社区,村委会目前运作正常。
疫情期间严重谣言处罚
具体而言,此类行为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造成严重后果,刑罚将加重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疫情期间谣言传播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事件经过:12月8日9时许,赵某(男,31岁)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于一微信群内散布“成都卫健委:将视情况采取措施,不排除封城可能”的谣言。该谣言在疫情防控期间引发关注,造成了不良影响。警方处理:赵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及防疫工作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黑龙江省通报了9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典型案例,涉及制造谣言、冲卡、故意隐瞒接触史等多种违法行为。 具体案例如下: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 制造谣言:1月30日,鹤岗市吕某在微信群内发布短视频,制造“鹤岗第二例病毒感染者”等谣言,以博取他人关注。
编造、转播虚假谣言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对待有关疫情的谣言,我们应该有怎样的态度?——从高福院士的论文谈起...
对待有关疫情的谣言,我们应该保持警惕、理性分析、不信谣不传谣 从高福院士的论文引发的争议中,我们可以看到谣言对于公众舆论的巨大影响,以及对待谣言应有的正确态度。首先,要意识到谣言的危害性。谣言往往伴随着阴谋论和人心险恶的猜测,这些不实信息不仅误导公众,还可能引发社会恐慌和不稳定。
尊重与支持:我们应该尊重和支持科研工作者和公共卫生领域专业人士的努力和贡献。他们的工作对于疫情防控至关重要。警惕流言与谣言:在疫情期间,我们应该警惕流言和谣言的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不要转发,不是业内人士不要轻易站队。我们应该用事实占领舆论阵地,共同抗击疫情。
专家发声层面高福院士观点后新冠时期态度:高福认为后新冠时期既不能“恐冠”也不能“轻冠”,回顾新冠疫情防控,求真务实非常重要。应对疫情措施:人类面对疫情只能做好两件事,一是做好监测,二是做好基础研究。
郑州万邦辟谣,疫情谣言层出不穷该如何应对?
1、面对疫情谣言层出不穷的情况,需通过法律约束、公众理性判断、技术治理及多元主体协作共同应对。法律层面:明确造谣传谣的法律责任造谣传谣需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具体如下:民事责任:若造谣传谣侵犯公民名誉权或法人商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需具结悔过、赔礼道歉,并赔偿对方因名誉受损遭受的损失。
2、“郑州万邦临时封控”为谣言,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城已发布公告辟谣。事件背景:5月16日上午,郑州部分微信群流传“万邦临时封控”的消息,引发关注和讨论。官方辟谣:5月16日晚,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城通过公告形式明确否认封控消息,称市场运营正常,物流畅通。
3、月下旬有望解封:根据近段时间郑州疫情的数据趋势,每日新增确诊病例处于下降趋势,且已有近4000个小区解封。有专家表示,如果疫情继续保持当前的控制态势,郑州预计在11月下旬可以实现全面解封。但具体解封时间还需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官方通知为准。
疫情期间,如何辨别网络谣言?
1、区分观点与事实:事实通常包含具体数字或可验证的信息,如“湖北省新确诊了10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者”;而观点则是主观判断,无法直接核查,如“我觉得离开学已经不远了”。优先关注可验证的事实性信息。运用生活常识筛选:对明显违背科学原理或日常经验的谣言保持警惕。
2、不信谣:对于网络上流传的谣言,要保持警惕,不轻信、不盲从。可以通过查阅官方信息、咨询专业人士等方式进行核实。不传谣:避免将未经证实的信息转发给其他人,特别是不要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广泛传播。此外,我们还应该积极提升自身的科学素养和辨别能力。
3、面对谣言时,需保持理性态度并掌握科学的辨别方法,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入手:理性面对信息社交媒体信息更新迅速且内容繁杂,面对微博、微信等平台的信息时,需避免因情绪化或片面认知而轻信。例如看到耸动标题或煽动性内容时,应克制立即转发或认同的冲动,以客观视角分析信息来源、逻辑合理性及证据支撑。
4、可以通过以下步骤鉴别某个疫情信息是否为谣言:核心工具:手机微信(利用其订阅号中的辟谣功能)。具体操作步骤:打开微信:点击手机桌面中的微信图标,启动应用程序。进入订阅号界面:在微信主界面下方导航栏中,点击“发现”选项,随后选择“订阅号”进入列表页面。
5、看信息是否具有煽动性,一般的谣言都是为了煽动民众的情绪而来的,如果该新闻中存在明显的个人观点引起公众的公愤,很有可能就是谣言,真正客观性的新闻事件是按照事实来叙述的,中间不掺杂任何个人观点,完全由民众个人去进行解读。谣言一般在前,事实一般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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